南充市顺庆区芦溪河农科院段防洪治理工程、顺庆区双桥镇麻布滩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顺庆区小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4-12-23 14:55:10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南充市顺庆区芦溪河农科院段防洪治理工程、顺庆区双桥镇麻布滩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顺庆区小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 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暗标盲评)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南充市顺庆区芦溪河农科院段防洪治理工程、顺庆区双桥镇麻布滩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顺庆区小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顺发改行审〔2024〕142号、南顺发改行审〔2024〕143号、南顺发改行审〔2024〕1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充市顺庆区水利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充市顺庆区水利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南充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顺发改行审〔2024〕142号、南顺发改行审〔2024〕143号、南顺发改行审〔2024〕14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充市顺庆区芦溪河农科院段防洪治理工程:南充市顺庆区芦溪镇;顺庆区双桥镇麻布滩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南充市顺庆区双桥镇;顺庆区小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一期):顺庆区;                                            2.2建设规模:南充市顺庆区芦溪河农科院段防洪治理工程:新建提防长度共计4.29公里.新建左岸提防1652米,新建右岸上段提防长1548米,新建右岸下段提防长1090米。防洪标准重现期为20年,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顺庆区双桥镇麻布滩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道总长度为502米,新建提防501.11米,河道疏浚750米。工程防护区的防护等级为IV级,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洪水。顺庆区小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一期):新建渠道11条,总长45.38公里,其中明渠10.32公里,管道总长度35.06公里,新建提灌站2座;改造渠道8条,总长度19.45公里,其中明渠总长4.53公里,管道总长度14.92公里,改造提灌站3处。                                             2.3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勘察120日历天、设计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含工程勘察准备)、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技施)设计、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设计代表、后期服务等(包含不限于测绘、勘探、取样、试验、设代等)。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勘察设计相关规范及标准。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 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3.3 业绩要求: 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单个项目总投资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类勘察设计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2 家,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 头人。(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3)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 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后合同段中投标。(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 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础资料、勘察报告、设计任务书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勘察设计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 按第 6.2 款约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25日09 时00分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交易平台入口->南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CA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FCA、四川CA、重庆CA、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01月15日09 时1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南充市)(网址:http://www.scncggzy.com.cn)->招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类业务入口、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四川建设网、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南充市顺庆区水务局、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充市顺庆区水利服务中心

 地    址: 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42号

 邮    编: 637099

 联 系 人: 邓先生

 电    话: 1577588330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邮    编: 610200

 联 系 人: 唐女士

 电    话: 028-8311988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 年 12 月 23 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8-511302-04-01-875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