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枢纽港产业园先进机电装备和物流产业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枢纽港产业园先进机电装备和物流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7-500116-04-05-730406)备案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项目公司融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江津区支坪片区和珞璜南片区,项目占地13.5平方公里。
建设内容包含:主要进行场地平整、产业载体及配套建筑、产业基础设施、智慧园区建设,其中场地平整主要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场地平整、挖填土等;产业载体及配套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91.73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标准厂房约104.51万平方米,定制厂房约39.70万平方米,仓储物流中心约40.00万平方米,商务研发办公约29.95万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专家公寓、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大数据中心及配套辅助约77.57万平方米;产业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本项目范围内规划布局的产业环境提升等基础配套设施;智慧园区主要包含园区智能化、智慧大脑大数据中心(3000个机柜)、工业互联网等信息化系统。
本项目拟在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环节综合应用智能建造技术,拟申报重庆市2025年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并打造成为省(直辖市)级智能建造示范项目。
最终建设内容及规模以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设计文件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根据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300.33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26.50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49.54亿元。
2.4 招标范围:
(1)招募社会投资人,由社会投资人与实施单位按66%:34%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负责项目投融建运一体化事项,具体包含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工作。
(2)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采购和施工等工作。
2.5 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拟分为三期建设,一期、二期、三期项目建设期分别暂计划为3年、3年、4年。各期项目分别按“N+5”年计算实施单位与社会投资人的合作期限,其中N年为当期项目建设期(最长不超过5年),5年为当期项目股权退出期。各期项目建设期为当期项目第一个子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当期项目最后一个子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及结算之日止。当期项目建设期结束时点即为当期项目股权退出期开始时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施工资质: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投标人在国内承担过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在20亿元及以上的投资建设类项目业绩。(投资建设类项目的工程类别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7家(其中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其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7-23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07-24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08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马垭大道88号附4号 |
地址: |
北京市车公庄西路32号 |
联系人: |
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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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罗先生、焦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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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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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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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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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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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4768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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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10-88566163/1801136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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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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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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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8日